各位同学:
为激励广大学生骨干在服务同学、服务集体中增长才干、担当作为,根据《拓臣奖学金评审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2026年拓臣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奖励名额与金额
拓臣奖学金由广东拓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捐资设立,专项用于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校院两级学生骨干。2026年奖励学生10名,每人奖励5000元(与学业奖学金、社会奖学金等其余奖学金取高者发放奖励)。
二、评选对象
在读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中,2025—2026学年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、院两级学生组织(部门)担任学生骨干,且连续任职满一学年及以上者。具体岗位范围包括:
1.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,各学生部门部长、副部长(主任、副主任),校学生会、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,校云山先锋班和青马班学员,全球学生交流大使团和青马剧团成员;
2.各学院团委副书记、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、团学部门学生负责人、青马班学员;
3.学生社团会长、副会长等主要负责人;
4.团支部书记和委员,年级级委、班级班委。
三、申报条件
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、学业条件、履职条件,并在取得业绩条件中的至少2项。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理想信念坚定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评定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,无考试违纪、学术不端等行为;
3.诚实守信,品行端正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在同学中有较好口碑和群众基础,爱校荣校情怀深厚,自觉维护学校声誉。恪守网络文明规范,网络言行健康向上,积极传播正能量;
4.积极参加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和基层锻炼,在暑期“三下乡”“百千万工程”突击队、大型赛会志愿服务、社区实践等活动中主动担当、表现突出。
(二)学业条件
1.评选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(年级)前30%;
2.评选年度所修全部课程(含选修课)成绩合格,无不及格、重修或补考记录;
3.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。
(三)履职条件
1.在学生骨干岗位连续任职满一学年及以上;
2.工作认真负责、敢于担当、甘于奉献;
3.所在组织(部门、班级、团支部、社团等)评选年度内未发生因工作失职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、重大负面舆情或重大工作失误。
(四)业绩条件(至少具备2项)
1.组织带领成效:作为主要策划者或负责人,牵头组织开展了1项以上面向全校或全院的学生活动,含主题教育、校园文化、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、创新创业等,活动覆盖面广、参与度高、育人实效明显,获得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或表彰;或在校级及以上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、“三下乡”、“百千万工程”突击队、大型赛会服务等活动中担任骨干,组织动员有力、服务时长突出、实践成果显著,获得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或表彰;
2.集体荣誉:所负责组织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类荣誉,如“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”“先进班集体”“优秀学生社团”等,且申报人为主要贡献者;
3.个人荣誉:获得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,如“优秀学生骨干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”“优秀志愿者”等;
4.工作创新:牵头推动1项以上工作创新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或工作品牌;
5.工作成果:相关工作在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主办的各类评比中获奖,或取得同等层次的突出成果;
6.突出贡献:在重大活动、重要任务、突发事件处置或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,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作出突出贡献。
(五)同等条件下,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优先:
1.获得国家级荣誉或奖项的;
2.承担重大专项工作任务并获省级以上专项表彰的;
3.在暑期“三下乡”、“百千万工程”突击队、大型赛会志愿服务、社区实践中表现突出,获省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。
(六)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经查证失实的、存在失德失信、违反学术道德或社会公德行为的,不予受理申报。
四、推荐名额
各学院至多推荐1人,有意申报同学可向辅导员进行申请,每位辅导员可推荐1名学生参与学院遴选,拟在校团委各学生部门、校学生会、校研究生会、校先锋班、校青马班、多语言志愿服务中心、全球学生交流大使团、青马剧团、社团参与推选的同学,请勿参与学院遴选。
五、评选程序
(一)材料初评:辅导员组织进行材料初评和择优推荐,推荐人选须征求其所在团支部意见,每位辅导员择优推荐1名学生参与学院遴选。
(二)学院遴选:学院评审小组组织对申请人综合情况进行评议,经学院党委同意后在院内公示3天,后报送校团委。
(三)校级遴选:校级层面遴选将采取材料初评、展示答辩评定拟奖励名单,拟奖励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。
(四)奖金发放:学校颁发荣誉证书,奖学金由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账户。
六、获奖学生应履行以下义务:
(一)感恩励志,发挥模范作用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育人活动;
(二)须参加学校与捐赠方组织的交流座谈、颁奖仪式、经验分享等活动。
七、获奖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核实后,撤销其获奖资格,收回荣誉证书和奖学金,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:
(一)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奖励的;
(二)获奖后受到纪律处分的;
(三)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学校或捐赠方组织的交流活动,经提醒仍不改正的;
(四)存在其他违反《拓臣奖学金评审办法》规定行为的。
八、材料报送
(一)报送时间:请申请人于2026年10月30日17:00前,将本单位推荐人选材料压缩打包,以“姓名+拓臣奖学金申报材料”命名,报送至辅导员处。
(二)须报送材料包括:
1.《拓臣奖学金申请表》word和签字盖章PDF(附件1);
2.个人事迹材料(格式要求见附件2);
3.佐证材料(格式要求见附件3)。
(三)逾期报送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,不予受理。
九、工作要求
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,严格把握评选标准,认真组织初审和择优推荐,确保推荐人选政治过硬、学业优良、履职尽责、业绩突出,切实发挥奖学金的示范引领作用。申报人及推荐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附件:
1.拓臣奖学金申请表
2.个人事迹材料格式要求
3.评定学年相关佐证材料格式及命名要求
金沙贵宾会尊享每一刻0029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6年10月29日